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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管防疫及振興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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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自旅客違規攜帶之肉品檢驗出新型非洲豬瘟病毒,請配合維護我國農業生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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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型大小:
  • 地點:臺灣
  • 發布日期:
  • 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 更新日期:2024/01/20
  • 點閱次數:159

一、近期自旅客違規攜帶之肉品檢驗出新型非洲豬瘟病毒,且自泰國郵包違規輸入之炸豬皮、含豬肉鬆食品及豬肉香腸,以及自中國大陸快遞違規輸入之犬貓食品及含肉加工食品等動物檢疫案件亦有增多趨勢。又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仍十分嚴峻,亞洲地區甫新增孟加拉為疫區,爰請協助對來臺之移工、含外籍配偶、外籍人士及外籍學生加強宣導提醒下列事項:

(一)入境時勿將含肉食品及其他動物產品,或飛機航班提供餐點攜帶入境,若有誤攜帶情形,應於入境前丟棄於棄置箱或於入境海關前申報丟棄。

(二)倘自近3年發生非洲猪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上開人士如未具居留身分者,遭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無法當場繳清者,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下稱防檢署)轄區單位移送內政部移民署拒絕其入境。

(三)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以快遞及郵包寄送含肉食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若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首次經查獲確認,將處郵包收件人罰鍰新臺幣20萬元,第2次以上則重罰新臺幣100萬元。

二、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防檢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下載使用(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21710)。「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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