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回培力新住民資訊網首頁

醫療保健
:::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 回上一頁
  • 友善列印
字型大小:
  • 地點:臺灣
  • 發布日期:
  • 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更新日期:2021/06/16
  • 點閱次數:226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新住民來台後,除有受雇者得從受雇日參加全民健保外,其餘應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6個月起,始可參加全民健保。有鑑於產前檢查是為了保護孕婦、胎兒健康及預防孕期與臨產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以及早發現及時提供妥善 之防範或治療,故產前檢查是孕期保健的重要措施之一,有益於孕期、分娩及產後期間之母子安全。本方案相關內容請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