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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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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卡病毒感染症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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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型大小:
  • 地點:臺灣
  • 發布日期:
  • 單位: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更新日期:2023/06/06
  • 點閱次數:42

具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之注意事項:

1.凡自流行地區返國後,均應自主健康監測至少2週,如有任何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2.由於茲卡病毒可能經由輸血感染,所以在離開流行地區後1個月內應暫緩捐血。

3.自流行地區返國後,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男性在3個月內及女性在2個月內均應使用保險套,採取安全性行為,或避免性行為,男性之性伴侶若為孕婦,則性行為時應戴保險套或避免性行為至性伴侶分娩。

4.女性自流行地區返國後,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如計畫懷孕,應諮詢醫師做詳細評估。

5.自流行地區返國後,應持續使用防蚊液至少3週,以避免被病媒蚊叮咬可能造成社區傳播。

最新疫情資訊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亦可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CountryEpidLevel/Index/NlUwZUNvckRWQ09CbDJkRVFjaExjUT09?diseaseId=ZkG69TzhnvazzfwwMA4B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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