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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北市警同步執行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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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點:臺灣
  • 發布日期:
  • 單位:臺北市政府
  • 更新日期:2023/05/04
  • 點閱次數:83

鑒於日前美國媒體CNN報導指出臺灣交通險象環生,如同「行人地獄」,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杜絕駕駛人路口不停讓行人,本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規劃執行「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於5月1日由14個分局針對行人多事故路口同步執行,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再開」及「取締道路障礙」等違規行為,展現對行人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交通部已於今年3月31日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鍰金額一律按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下同)3,600元處罰;另立法院今年4月14日三讀通過條例修正案,調整上述條文罰鍰金額上限為6,000元,預計今年第3季實施。

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臺北市政府業成立「行人安全友善計畫專案小組」,警察局並制定112年第2季加強高風險對象(高齡長者及行人)交通事故防制計畫,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等4項違規項目加強執法,統計112年3月22日至4月30日止取締計3萬7,08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9,409件(+34%)。

臺北市警局強調,「執法只是手段,安全才是我們的目地」,希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並透過各媒體、社群網路等管道及利用民眾集會時機,加強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及「路口慢看停」等觀念,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以強化行人路權及民眾守法觀念,降低事故發生,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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