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111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
- 地點:臺灣
- 發布日期:
- 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更新日期:2022/09/15
- 點閱次數:28
111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111年9月1日~9月30日
符合一定條件者,可以免辦理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
依財政部相關釋令,無須提出申請,可直接免辦理暫繳:
❶經核准免辦理109或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
❷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額
❸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
經申請免辦理暫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在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❶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等措施者
❷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者
本局暫繳專區 https://reurl.cc/rgMm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