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18至35歲青年,自組團隊達3人以上,前往海外從事服務7日以上,可由大專校院或非營利組織向青年署提出申請,若成員含新住民(子女)青年,則於原團隊核定補助額度外,加額補助每名新住民(子女)青年新臺幣1萬元,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0年暫停收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