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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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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住民朋友關注取得我國身分證年限議題之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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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點:臺灣
  • 發布日期:
  • 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 更新日期:2020/07/06
  • 點閱次數:443

現行外籍配偶經合法居留繼續3年,歸化取得國籍後,最快1年未出國即可定居;而大陸配偶最快須經依親居留(4年)及長期居留(2年)方可申請定居。其法源依據分別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國籍法」,主管機關則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戶政司)。


針對大陸配偶在臺權益,政府一向秉持「生活從寬、身分從嚴」原則,保障大陸配偶在臺就業、健康、社區參與等權利,並陸續放寬渠等在健保、存款開戶、匯款、工作許可等面向之限制,未來亦將在權益保障、社會承載與國家安全等因素之整體考量下,逐步檢討相關政策及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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