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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發展基金修正補助項目及基準 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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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 更新日期:2019/08/26
  • 點閱次數:184

使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運用更貼近申請單位實際需求,爰參考各界意見並經充分討論且兼顧本基金設置宗旨,修正《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部分規定,自即日起大幅放寬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

考量本基金補助計畫多樣、課程繁多及師資多元,經參考各界意見後,調升授課鐘點費新臺幣(下同)400元至2,400元不等;強化補助項目如交通工具由原來的車輛租賃,增加船舶接送亦可補助;調高材料費補助金額,以因應物價調整;鬆綁保險費的補助規定,以強化計畫執行之保障;增訂研討會補助計畫,以增進新住民研究議題,期有效提升新住民服務工作。

移民署表示,感謝各界提供建言,以及本基金管理會所有委員的支持與協助,使本次補助項目及基準順利完成修正。本基金未來仍持續秉持公開、透明的精神,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攜手努力,與各界及新住民團體持續溝通合作,並規劃辦理諮詢輔導陪伴機制,以提供更多的照顧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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