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新制112年1月實施點閱:284一、服務內容 育兒津貼每月發放金額如下: (一)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5,000元。 (二)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6,000元。 (三)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7,000元。 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 二、申辦資格 實際年齡未滿2歲的我國籍兒童,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情形者: (一) 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二)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三) 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三、申辦流程 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向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兒童雙親或可採線上申辦方式,申辦網址: https://twbaby.sfaa.gov.tw。 四、應備物品 由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一) 申請表。 (二) 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 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本人)之郵局(或地方政府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四) 其他證明文件(如:第 2、3 名以上子女等)。 五、聯絡窗口 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