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訊息

勞動部新住民就業服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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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落實新住民工作權與勞動權益保障,新住民於居留期間即可在台從事工作,不需持有身分證及申請工作許可,其工作權與就業權益與本國國民相同。

二、依據「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提供臨時工作津貼、免費參加職業訓練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求職交通補助金等措施,以協助新住民順利就業。相關資訊歡迎就近洽詢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至台灣就業通「新住民專區」(網址: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special2/foreignspouse/index.aspx)查詢,亦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 編修日期:2024/05/14
  • 上稿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