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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任意攜帶、網購或寄送各類動植物產品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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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任意攜帶、網購或寄送各類動植物產品來臺!!

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我國時,應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植物防疫檢疫法」等相關規定,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或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最高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 編修日期:2021/02/08
  • 上稿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