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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境)婚姻媒合不能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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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境)婚姻媒合不能廣告

入出國移民法
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廣播/電視、電子訊號、廣告物、出版品、電腦網路

  • 編修日期:2022/02/16
  • 上稿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