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

臺中市政府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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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來臺後,除有受雇者得從受雇日參加全民健保外,其餘應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6個月起,始可參加全民健保。有鑑於產前檢查是為了保護孕婦、胎兒健康及預防孕期與臨產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以俾及時發現及時提供妥善之防範或治療,故為持續保護新住民婦女在未納全民健保前之生育健康,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政策推動,持續辦理此補助計畫。

  • 編修日期:2020/07/14
  • 上稿單位:臺中市政府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