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

彰化縣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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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來臺後,除有受雇者得從受雇日參加全民健保外,其餘應自持有居留證明文件滿6個月起,始可參加全民健保。


為持續保護新住民婦女在未納全民健保前之生育健康,使渠等於懷孕期間,均能受到規律的產前檢查措施,保護其母子健康,乃持續推動此補助計畫。

  • 編修日期:2020/07/14
  • 上稿單位:彰化縣政府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