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

衛生福利部_新生兒聽力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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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1年3月15日(含)以後出生,本國籍未滿3個月之新生兒,均可獲得本項補助。所謂新生兒聽力篩檢係在出生後24-60小時即可於本署合約之醫療院所做聽力初篩;若初篩未通過,應在出院前(36-60小時)進行複篩或是滿月前做複篩。


1. 新生兒聽力篩檢補助服務院所名單


2. 資格審查通過之新生兒聽力篩檢院所、確診醫院名單

  • 編修日期:2020/07/14
  • 上稿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