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

雲林縣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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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護新住民婦女在未納全民健保前之生育健康,使其於懷孕期間,能受到規律的產前檢查措施,保護母子健康,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持續推動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


新住民懷孕婦女應備齊下列文件,至所在地之衛生所提出申請。

1、戶口名簿正本。

2、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等證明文件。


聯絡資訊:江小姐(05)537-3488分機155

  • 編修日期:2020/07/13
  • 上稿單位:雲林縣政府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