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

茲卡病毒感染症防治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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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之注意事項:

1.凡自流行地區返國後,均應自主健康監測至少二週,如有任何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2.由於茲卡病毒可能經由輸血感染,所以在離開流行地區後28天內應暫緩捐血。

3.離開流行地區後,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6個月內男性和女性均應採取安全性行為,使用保險套,男性之性伴侶若為孕婦,則性行為時應戴保險套至性伴侶分娩。

4.女性離開流行地區後,建議延後至少6個月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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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修日期:2020/07/09
  • 上稿單位:臺中市政府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