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及兩岸通婚已成常態,而當婚姻發生變故,常導致雙方競相爭奪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甚至衍生單方面攜未成年子女返回母國,致父或母一方與其子女失聯或遭拒絕會面之情事,影響兒童及少年權利甚鉅。為避免民眾因多方管道求助無門,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訂定「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由「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為窗口,統一受理是類案件。您可撥打0800-049-880諮詢專線,將有社工員為您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