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嘉義縣設籍前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相關福利及扶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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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為加強照顧未設籍新住民,因遭逢其配偶死亡、失蹤、服刑、惡意遺棄或虐待而離婚、遭遇重大傷病或為照顧6歲以下子女未能就業等特殊境遇,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補助、兒童托育津貼、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及返鄉機票費用等家庭扶助。

※申請辦法:

申請人於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向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 編修日期:2020/07/09
  • 上稿單位:嘉義縣政府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