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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通譯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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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保障不通國語人士,聾啞人之權益,並提升檢察工作之傳譯水準,法務部要求各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均須建置客語、原住民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等特約通譯名冊,並建置於網站供民眾查詢。
承辦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發現當事人有語言溝通困難之問題時,均會主動指派通譯協助應訊,當事人亦可於偵訊前請求通譯協助應訊,在通譯未到場前,亦可請求承辦檢察官停止應訊。
目前法務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已建置通譯名冊,有手語、客語、越南語、泰語、印尼語、菲律賓語、日語、英語、德語、原住民語(阿美族、泰雅族、布農族、太魯閣族、噶瑪蘭族、排灣族、撒奇萊雅族、鄒族; 魯凱族等)、西班牙語、廣東語等。

  • 編修日期:2020/07/06
  • 上稿單位:法務部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