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離家協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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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

跨國及兩岸通婚業成常態,惟當婚姻發生變故,常導致雙方競相爭奪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甚至衍生單方面攜未成年子女返回母國,致父或母一方與其子女失聯或遭拒絕會面之情事,影響兒童及少年權利甚鉅。

為避免民眾因多方管道求助無門,特訂定「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並結合「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為窗口,以失蹤諮詢專線0800-049-880作為通報專線,統一受理是類案件。


  • 編修日期:2020/07/13
  • 上稿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