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採認與就學

新住民學歷認證服務 提升申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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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照顧新住民在臺灣的就學、就業等權益,教育部國教署建置東南亞11國的國中小學資料庫,並簡化認證流程,申請人只要持國外國中小學學歷證明文件「畢(結)業證書或成績證明」及切結書,即可向所在地地方政府申請採認,無須回母國的臺灣駐外館查驗,也無須翻譯成中文。


為協助各地方政府順利執行新移民學歷採認作業,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新住民及其子女國外國中小學學歷採認計畫」,協助查驗各地方政府所受理的東南亞新住民學歷,建置東南亞11個國家的國中小學資料庫,有效協助地方政府參照,加速辦理作業。並持續宣導新住民國中小學歷採認流程簡化規定,每年也在北、中、南三區分區舉辦說明會,邀請各地方政府及新住民團體參加,提供「多國語言採認作業流程圖」予新住民運用,今年除了原有的北中南三區,預計擴大至東部地區辦理。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簡化新住民學歷認證制度可節省新住民往返原生母國申請學歷證明的繁瑣程序,提高新住民申請意願。未來將持續與各地方政府合作,精進認證作業及加強宣傳,協助新住民在臺灣的生活更順利。


  • 編修日期:2021/02/26
  • 上稿單位:教育部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