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弱勢家庭暨獨居老人藥事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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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專業藥師(生)居家訪視藥事照護服務

一、服務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

(一)獨居老人、身心障礙雙重老化家庭、重大傷病者、單親家庭之家長、新住民、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中低收入戶老人,且罹患有2種以上慢性病。

(二)規律使用5 種藥劑以上或一天使用12 顆以上處方劑量之老人。

(三)高關懷群用藥(需審查小組或轉介單位通過)。

(四)排除條件:

1.精神病及肺結核病患已有專案服務。

2.長期照顧機構住民。

3.同時接受其他藥事計畫照護。

二、服務內容: 

藥事人員到宅進行用藥評估、衛教與藥物諮詢。

服務地點:服務對象居家

諮詢單位: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 編修日期:2020/12/31
  • 上稿單位: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