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華語補救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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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計畫」,針對久居國外返國且缺乏基礎華語表達溝通能力者,補助實施華語補救課程:


1.由學校聘請教師對學生進行華語補救課程,必要時得聘請助理通譯人員提供師生間溝通時之即時翻譯,協助其語言學習。學校亦得就近引進家長擔任通譯助理人員,補助通譯助理人員費用,共同協助該類學生學習。


2.辦理期程為每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止,教育部將配合年度預算於每年2月前一次撥付核定經費予地方政府,俾轉撥至學校順利執行本課程。


3.倘新住民子女於學期間返國,得先運用本項經費,如該項經費不足部分得經由地方政府向本署申請專案補助。


聯繫窗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陳小姐 04-3706-1228

  • 編修日期:2020/07/20
  • 上稿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