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嘉義縣政府_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前產前檢查補助計畫點閱:193提供新住民孕婦一般性產前檢查服務及設籍前未納入健保者產前檢查之服務及補助: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醫療補助作業」,針對尚未納入健保之新住民配偶提供產前檢查補助;自103年1月1日起,補助基準:比照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補助國人孕婦產前檢查之補助標準辦理。 二、新住民懷孕婦女(以下簡稱個案)應備齊下列文件,至所在地之鄉鎮市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1.戶口名簿正本 2.居留證或旅行證本等文件 本補助計畫相關內容詳請見國民健康署網站。 聯絡電話:05-3620600#275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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