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急難紓困未排擠弱勢 未歸化新住民可申請內政部救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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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5月25日媒體報導,勵馨基金會提出幾種狀況弱勢婦女兒少成「紓困漏網」,無法申請急難紓困。衛福部對此報導作出澄清,因應疫情急難紓困措施以簡政便民方式辦理,並未排除弱勢婦女兒少申請。


有關新住民女性部份,報導提到,未取得身分證的新移民婦女,收入受到疫情影響,而被排除在紓困補助之外。對此衛福部表示,經查無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因尚未歸化我國國籍,尚無法享有國民之基本權益,惟可由符合補助對象條件之本國籍配偶或家人提出申請;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在各縣市政府列有「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可提供新住民之社會救助照顧。


衛福部表示,政府本弱勢優先原則,行政院已將領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含孫子女)生活津貼或教育補助、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者納入「防疫期間行政院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加發3個月,每月1500元的補助對象。為加強推動因應疫情急難紓困,衛福部已針對地方政府及公所審核疑義訂定審核原則補充說明及問答集,以供據以辦理,以上各項說明均列於審查原則及補充說明。若有個案問題衛福部將協調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溝通協處。中央與地方政府會共同解決弱勢婦女兒少申請疫情急難紓困相關問題,以維護其權益。

  • 編修日期:2020/07/09
  • 上稿單位:衛生福利部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