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辦理國中小開設新住民語文課程,辦理教學支援人員資格培訓班,以培訓合格之授課師資,歡迎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參加培訓。
二、 培訓課程相關訊息請見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網站/教學支援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