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

特殊群體生育調節補助作業說明
- 地點:臺灣
- 發布日期:
- 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更新日期:2022/03/09
- 點閱次數:180
一、生育調節補助項目:
(1)子宮內避孕器裝置1,000元/案
(2)結紮男性2,500元/案;女性10,000元/案
(醫師認定患者施行結紮手術,需全身麻醉時,每案另行減免麻醉費3,500元)
二、減免對象: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患有精神疾病。
(2)患有有礙優生疾病。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4)列案低收入戶。
須為設籍中華民國國籍;如為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地為準。
三、民眾申請生育調節補助作業流程:
(一) 民眾應備齊1.戶口名簿正本 2.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或患有有礙優生疾病等證明文件→至所在地鄉鎮市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衛生所人員查驗個案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確認無誤後,核發「子宮內避孕器裝置個案紀錄聯」或「結紮個案紀錄聯」給民眾,作為就醫憑證。民眾可持就醫憑證至醫療機構接受醫療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