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
[南投縣]新住民婦女生育保健服務
- 地點:中部
- 發布日期:
- 單位:南投縣政府
- 更新日期: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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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婦女懷孕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
為持續保護新住民婦女在未納全民健保前之生育健,使其於懷孕期間,能受到規律的產前檢查措施,保護母子健康,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持續推動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前產前檢查補助,且比照國人孕婦產檢補助標準辦理。本案相關內容及多國語言版孕婦手冊請詳見南投縣政府衛生局網站。
新住民懷孕婦女應備齊下列文件,至所在地區之衛生所提出申請。
1、戶口名簿正本。
2、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等證明文件。
產前檢查補助申請流程:
1、備齊證明文件。
2、經衛生所人員確認無誤後列印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
3、衛生所人員核職章後發給個案乙式14張,作為就醫憑證使用。
4、懷孕婦女持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連同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院所接受產前檢查;按順序每次產前檢查使用乙張個案紀錄聯,遺失就不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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